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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事项

来源:深圳市康宁医院 时间:2021-08-25 16:49:24

  1、本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精神状态鉴定(如:案发时或目前精神状态,智能障碍评定,诈病评估,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等)

  (2)刑事类型行为能力鉴定(如:辨认和控制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诉讼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3)民事类型行为能力鉴定(如:离婚、财产管理、立遗嘱等民事行为能力)

  (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如:成人或儿童的精神残疾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提前退休鉴定等)

  (5)精神损伤伤残类鉴定(如:交通事故致残鉴定、损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等)

  (6)精神伤病关系鉴定

  (7)危险性评估

  (8)医疗损害鉴定

  (9)保险理赔鉴定

  2、主要受理由办案机关、保险公司、依法需委托鉴定的机构、部门或个人等的委托;本鉴定机构根据具体鉴定委托事宜确定相应的委托方。

  3、咨询电话:0755-2550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