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宁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根据国家卫健委第11号令《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监管和支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深卫健科教〔2019〕3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20日对伦理委员会成员及架构进行调整。医院成立以深圳市康宁医院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伦理委员会”)为核心的二级管理架构,根据专业及相关法规需求下设医学伦理委员会、诊疗技术应用伦理委员会等分支伦理委员会。
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医院内伦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及咨询、伦理工作任务分配、伦理培训等。
医学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本单位申请的各种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对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进行伦理审查。
诊疗技术应用伦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诊疗及护理技术应用、康复及社区防治技术应用的伦理审查,基于病例的伦理讨论与决策。对拟在全国范围推广及应用的三类医疗技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伦理审查。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0755-82926524
邮箱:kangning_ethics@163.com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康宁医院坪山院区门诊5楼03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