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公开选聘职员公告的要求,考生王永军、魏胜男、位彦鸽、常妙、罗涛、许宏、杨千叶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结果均合格,符合相关职位条件。经领导班子讨论,同意拟聘王永军同志为“精神科副医师”岗位,魏胜男、位彦鸽、罗涛、许宏、杨千叶同志为“精神科医师岗位”,常妙同志“放射科医师”岗位。
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2560344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医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特此公示。
深圳市康宁医院人事科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