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和《健康深圳行动计划(2017-2020年)》,促进市民心理健康,规范我市心理咨询服务,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心理咨询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深卫计公卫〔2018〕98号)文件要求,近日,全市心理咨询机构摸底调查正式启动。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市精神卫生中心正式开展全市心理咨询机构调研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工作, 在前期机构摸底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正常运营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调研,并负责摸底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撑和业务评价。为了做好调研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了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协助开展全市范围内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调研和登记备案。
此次调研包括网络问卷调研和现场走访两种形式。全市正在运营的心理咨询机构将于10月18日前通过网络完成有关信息和调研问卷的填报;全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指目前从事并实际开展心理咨询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师、社工、医务人员等)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执业情况调研和登记备案工作的网络填报(填报内容及具体方法详见附件2)。
本次调研的主要意义是收集我市心理咨询机构的业务运营质量现状信息,对我市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心理服务提供能力进行摸底,初步建立我市心理咨询机构及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体系,形成深圳市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执业档案库,为制定区域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共建我市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深圳市民提供规范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