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以住院患者及其家属为服务对象,每年组织健康教育活动≥20次,做到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健康教育措施要有针对性。
2.标准
2.1 根据患者自知力状况,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探视制度、陪护制度,介绍医护人员情况,以及精神卫生法、控烟条例等法规;开展就医指导、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包括饮食营养和运动)、缓解心理压力的健康教育。
2.2 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入院教育、住院教育和出院教育。
2.2.1 入院教育: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住院期间的规章制度、有关检查和治疗的注意事项等;主管医生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病情和诊断治疗方案,进行必要的心理安慰。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应在病案中予以记录。
2.2.2 住院教育:住院过程中,护理人员针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实行有效的宣传教育和行为指导;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向患者交代各种注意事项,回答患者的问题。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应在病案中予以记录。科室可以组织专题讲座、患者咨询会、医患座谈会、健康俱乐部活动等,配合医院开展健康素养和健康状况调查,条件允许可开展针对性的干预活动。
2.2.3 出院教育:患者出院时,医生、护士应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治疗效果、病情现状、预后情况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应在病案中予以记录。
2.3 住院健康教育可采用口头讲解、文字资料、视听资料、科普讲座、出院随访等形式。
2.4 住院科室设有健康教育折页、健康处方等资料免费取阅处,有多媒体宣传设备,场地以及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教内容满足患者及其家属需要。
2.5 住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健康促进管理范畴,健康教育科定期开展督导,每年≥4次;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等评估。
深圳市康宁医院
2022年7月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