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适用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就医流程
1.先备案:参保人员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2.选定点: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
3.持卡就医:携带信息完整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件办理入院和结算。
三、异地就医政策
1. 就医地目录: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2. 参保地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3. 就医地管理: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四、如何获得异地就医相关信息?
登录社会保险网(si.12333.gov.cn),可查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对于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人员,可以在网站上注册,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