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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市康宁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

来源:深圳市康宁医院 时间:2015-02-01 20:47:00

  深康党发〔2011〕4号

  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康宁医院纪检监察

  暨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卫人发〔2011〕72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11年深圳市康宁医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现印发各科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深圳市康宁医院纪检监察

  暨纠风工作要点

  2011年我院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有关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医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医院惩防体系的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卫生工委制定下发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不断深化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坚持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增强制度建设责任感。充分利用好正、反面典型教材,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廉洁从政的经常性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围绕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围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题,邀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上级纪委、市检察院领导讲廉政教育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敏感岗位人员的“三纪”教育培训

  组织医院财务、总务、后勤、基建、设备、药品等敏感岗位的人员参加卫生系统举办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通过讲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廉政教育。

  (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同时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为制度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工作,既要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又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法治教育,重点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特别是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大家对法律规定入心入脑,明确是非界限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做到廉洁从业,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落实

  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自查自纠、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对敏感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加大对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长效机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落实

  医院与各科室签订《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人员。

  (二)抓制度监督落实

  通过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和内部审计等手段,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16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工作

  一是加强药品阳光采购的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的基础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四)抓内部审计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处置、资产核实工作程序,逐步形成产权管理到位、资产使用合理、运营管理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的国有资产监管格局。二是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典型示范教育

  开展学习 “十佳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先进个人”以及“十佳人口计生工作者”、“人口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等活动。充分运用简报、院刊、网站等各类媒体进行正面的宣传教育,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二)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市治贿办、市委卫生工委的要求,扎实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我教育、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执行纪律为主,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医药回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推动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台阶。

  (三)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按照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要求,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医院行风建设。

  (四)继续开展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评选活动

  继续按照《深圳市卫生系统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以“六个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活动,努力营造和谐信任的氛围,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精神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医患和谐。

  (五)继续加强科室民主管理工作

  坚持推行科室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和促进科室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针对科室工作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调研,逐步理清思路,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六)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以及医疗收费行为

  规范医疗服务要深化医院管理年,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规范医疗收费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实行财务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要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七)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按照《深圳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档案,把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扎实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

  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