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任职深圳市康宁医院工作期间,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及本院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向医院做出以下承诺:
一、在诊疗、医药购销、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以及组织职工活动等公务交往中不以任何名义索要、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本人的家属(父母、配偶、子女)不得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索要、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如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于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交医院纪检监察室登记处理,逾期不交按索要或收受论处。
二、如本人、家属违反上述规定,索要、收受公务活动中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红包”、回扣,愿意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接受处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存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辞退、调出、退休、职务调任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