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签约高级心理咨询师7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资质要求:取得中级心理治疗师或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接受过规范化系统的心理治疗、咨询培训,从事心理治疗、咨询实践工作10年以上,心理治疗、咨询个案1000小时以上,在心理治疗、咨询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要求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在医院安排的场所内为来访者提供特需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期间接受医院的监督与管理。
2.不得将患者带出或转介到其他医院或机构诊疗或咨询,不得私下为患者提供咨询或收费。
3.须对患者就诊信息保密,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和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除外。
三、工作待遇
聘用期间待遇按《深圳市康宁医院特需心理健康门诊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部邮箱(knyyrs@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签约高级心理咨询师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5603443
联系人:张老师、冯老师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B-504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