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于2019年3月28日在深圳正式启动。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1、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答:一是国家组织。就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成立国家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联盟。二是联盟采购。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集合需求和力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三是平台操作。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实施集中采购工作。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的?
答: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医院有多少个?
答:目前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共有25个品种,深圳市康宁医院主要使用品种包括如下:
抗抑郁药物: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盐酸帕罗西汀片;
抗精神病药物:奥氮平片、利培酮片;
降血脂药物: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片;
降血压药物:厄贝沙坦片、氨氯地平片。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价格便宜多少?
答:以我院帕罗西汀、奥氮平为例子,帕罗西汀国内产品从原来3.5元/片降至1.69元/片,每片降低1.81元。奥氮平片10mg规格从原来13.25元/片降至9.64元/片,每片降低3.60元。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与非中选品种价格比较详见附件。
5、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药品质量如何?
答:国家中选品种必须通过“一致性药品评价”,药品一致性评价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并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会加强对中选品种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防止一致性评价变成一次性评价。
6、深圳市医保支付的标准如何?
答:国家对未中选药品进行谈判降价基础上,对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集中采购药品,以国家集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对于与中选药品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统一的差比价规则计算。
(1)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除外),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20%,
除去参保人自付部分外的金额纳入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2)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全额自付,支付标准内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3)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包括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实际价格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更多详细内容请咨询深圳市康宁医院药学部,电话:0755-25532608。
附件: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与非中选品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