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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来源:深圳市康宁医院 时间:2023-02-02 14:44:59

  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疾病,患者往往病情迁延、反复,需要全程治疗和康复服务。我市由专业的精神卫生防治队伍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或委托的专业专科机构,在接到由家属提供或直接由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后,为患者提供1次全面评估,并为其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二)随访评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一年至少四次随访,并对其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

  (三)分类干预。根据患者情况对患者开展分类干预,依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随访周期,并提供治疗建议、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及生活技能训练等。对贫困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住院救治等服务;对病情反复、监护无力等重点患者,为其开展免费的个案管理服务。

  (四)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至少1次免费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