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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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介绍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于2019年3月28日在深圳正式启动。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1、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答:一是国家组织。就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成立国家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联盟。二是联盟采购。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集合需求和力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三是平台操作。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实施集中采购工作。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的? 答: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医院有多少个? 答:目前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共有25个品种,深圳市康宁医院主要使用品种包括如下: 抗抑郁药物: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盐酸帕罗西汀片; 抗精神病药物:奥氮平片、利培酮片; 降血脂药物: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片; 降血压药物:厄贝沙坦片、氨氯地平片。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价格便宜多少? 答:以我院帕罗西汀、奥氮平为例子,帕罗西汀国内产品从原来3.5元/片降至1.69元/片,每片降低1.81元。奥氮平片10mg规格从原来13.25元/片降至9.64元/片,每片降低3.60元。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与非中选品种价格比较详见附件。 5、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药品质量如何? 答:国家中选品种必须通过“一致性药品评价”,药品一致性评价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并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会加强对中选品种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的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防止一致性评价变成一次性评价。 6、深圳市医保支付的标准如何? 答:国家对未中选药品进行谈判降价基础上,对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集中采购药品,以国家集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对于与中选药品不同剂型、规格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统一的差比价规则计算。 (1)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除外),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20%, 除去参保人自付部分外的金额纳入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2)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全额自付,支付标准内费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3)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包括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实际价格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更多详细内容请咨询深圳市康宁医院药学部,电话:0755-25532608。15
2019-02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待遇及理赔指引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为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现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均在稳步、高效推进中,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现待遇赔付,现针对广大参保人所关心的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及理赔方面作专题宣传。 一、重疾补充保险保障待遇 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举例:某参保人因患肝癌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合计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支付50万元,需由个人现金支付的10万元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费用2万元后,剩余8万元扣减1万元起付线后由平安保险支付70%,即4.9万元。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药品目录》详见表一。 表一: 《药品目录》 备注: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疾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医疗费用不符合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时间段规定的,重疾补充保险不予支付。 二、待遇一理赔指引 (一)刷卡即时结算赔付。自2015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刷社保卡即时结算赔付,应由重疾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平安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参保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流程图: (二)现金赔付 1、参保人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所有住院费用均已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并且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平安保险将电话告知理赔事宜,参保人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申请现金赔付: (1)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办理,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①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2)将前述窗口办理所需提交资料的电子照片发送到平安保险重疾补充保险理赔电子邮箱pub_paylxszfybx@pingan.com.cn进行办理。 流程图: 2、自2015年7月1日起未经基本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如转诊市外住院医疗费用、常住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等,请参保人先前往社保经办网点完成基本医保现金报销,报销单据显示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即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同步完成理赔申办手续: ①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②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流程图: 三、待遇二理赔指引 (一)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获取待遇二赔付的前提条件) 1、填写《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参保人需由指定专科医师判断病情是否符合所申请药品的支付限制范围并协助填写《申请表》。 2、在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2)未成年参保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3)《申请表》; (4)门诊病历资料或出院小结; (5)登记的药品如涉及恶性肿瘤晚期、肿瘤转移、基因突变、基因过度表达等支付限制范围条件的,须有相应检查报告(如:影像学报告、病理报告、内分泌ER报告、基因检测报告、免疫固定电泳及骨髓浆细胞检查报告等)。 3、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平安保险服务人员电话通知参保人审核结果。 (二)理赔方式 1、刷卡即时结算赔付:自2015年12月1日起,已完成《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刷社保卡即时结算赔付,应由重疾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平安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参保人仅需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2、现金赔付:自2015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费购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可到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申请现金理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或存折; (2)未成年参保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赔付金额如需转账到监护人银行账户的,请同时提供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关系证明(未成年参保人出生证或户口本); (3)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及相应明细清单; (4)理赔票据所对应的病历资料(首次现金理赔的则需提供近6个月的病历资料),如门诊就诊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等。 流程图: 四、其他事项 (一)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现金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二)现金理赔自窗口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或特殊理赔情况的延期10个工作日。 (三)委托他人(未成年参保人的监护人除外)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或现金理赔的,请同时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以及现金理赔的社保经办网点(已设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口)名单、《药品目录》内药品相应指定专科医师名单、《申请表》、委托代理授权书等,参保人均可自行登录平安保险网址www.pingan.com.cn/sz20 (登录后请点击”在职员工参保流程”,页面最下端显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委托代理授权书亦可在指定专科医师处领取。 (五)自2015年12月1日起,特殊情况如参保人已身故等,在申请药品使用登记、现金理赔前请先致电95511转6咨询。 (六)自2015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对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及理赔相关事宜等仍有疑问的,请致电95511转6进一步咨询。 (七)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需要针对每一种使用的药品,分别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使用登记,才可对此种药品进行理赔申请。15
2019-02社保知识问答
哪几种情形可以个人缴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或到内地企业就业的本市户籍员工可以到户籍所在区的区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申请个人缴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包括生育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延缴延退。 个人缴费应到哪个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答:申请参保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办理过两张社保卡,第二张遗失后,第一张卡还可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员工办理的每一张社会保障卡都有唯一的医疗证编号,并且以最后办理的社保卡为准。办理新卡后,原旧卡及旧卡的医疗证编号都已经作废,不可再使用。办理过多张卡的员工,如果最后一张社保卡遗失,必须重新办理新卡方可正常使用。 社会保障卡已经挂失了,后来又找回来了,该如何办理? 答:在没有重新制证的情况下,如果遗失的社保卡重新找到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员工,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个人缴费窗口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取消挂失。 2、在单位缴费的员工,由用人单位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并附上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保征收窗口办理。 社会保障卡遗失了,应如何挂失? 答:员工可以拨打12333-2,转人工服务进行挂失,也可以用12333-2语音系统自助挂失,或者到服务大厅咨询窗口现场进行挂失;已申请网上服务的企业可在网上直接为员工申请挂失。 医疗保险基金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进行运作的?为什么我一中断参保就不能再享受待遇了? 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所以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参保者一旦停止缴费,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人体生病存在不确定现象,这样就可以避免参保人平时不参保,患病后才参保的现象,从而保障医疗制度可以正常运行。 长期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办理备案须带什么资料? 四种人员异地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退休老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当地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或居住证或暂住证, 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在职深户:单位派遣证明, 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异地就职深户: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 当地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或居住证或暂住证,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少儿: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当地居住证明,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常住内地登记表>(一式两份) 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答: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若需委托他人记账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的,需出具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以往门诊病例记录本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处方、非处方药医保记账清单上书写“***(受托人姓名)接受***(参保人姓名)委托医保记账购买该药”或在上述字体上按压食指指纹,否则不予刷社保卡记账。 公司为员工参加了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并指定了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定点,如果有大病需要住院,到市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答: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及门诊大病可以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记账。 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答:1、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3、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为什么二、三档(原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必须绑定 一家社康中心? 答:三档(原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4%,个人缴交0.1%,在低缴费的基础上要维持整体基金的平衡必须要有配套的机制,这就是一定要就近绑定一个社康中心,实行门诊定额包干制。社保机构根据绑定在结算医院的参保人数,按人头按月定额拨给结算医院,由医院统筹管理,自主支配,并负责每月绑定在其属下社康的三档的门诊就医费用结算。 实行包干制的目的,就是让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基金管理,合理支配基金,也减少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医疗资源浪费现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而减少管理成本。同时,门诊统筹克服了个人账户无共济作用的缺点,实现了社区门诊基金统筹共济,得以实现在低缴费的情况下,保门诊,又保住院。 原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月缴费比例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7%(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2015年为4051.8元),2008年3月起,二档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后,在不增加总缴费比例的前提下,按每人每月从共济基金中划拨出7元(6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及1元调剂金),参照三档医疗保险给参保人增加门诊待遇。 选定社康中心的原则是什么? 答:二、三档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以及无用人单位的二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当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企业绑定社康中心后,员工是否可以自己更换社康中心? 答:企业为员工绑定社康中心后,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更换社康中心。每月19日(含19日)前申请,次月1日生效,20日(含20日)后不受理绑定。 三档(原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人住院有何规定? 答:三档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逐级转诊的机制,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住院医院级别支付不同的比例,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公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主要支付标准的90%支付。 非深户少儿能否一出生就可以参加深圳的少儿医保? 答:不可以。目前只有在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 每个少儿参保人可以绑定几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要绑定之后多长时间才能重新选择其他的社康中心绑定呢? 答: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的参保人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绑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之后1个月之内不得更改所绑定的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或医院。1个月之后,可以重新选择绑定新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因为参保人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进入参保绑定的社康中心所在的结算医院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参保频繁更换绑定的社康中心,将会导致医院结算出现混乱,无法划入门诊统筹金。 摘抄自《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条款15
2019-02深圳市康宁医院 因自费结算需到社保局报销相关须知
一、 到社保局报销的情形 1.住院期间更改医保档次的:一、二、三档之间的更改 2.住院期间费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包括从自费更改到医保;从医保更改为自费 3.社保连续缴费3年以上并且被认定为大病情形的,从申请之日起至审批认定为大病期间发生的相关大病的费用 4.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销所需资料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1、2种情形的,需要准备: 1.费用清单及发票(需分段报销的,请告知住院收费员将费用清单和发票分段打印) 2.出院记录(主管医生提供) 3.疾病诊断证明(主管医生提供,盖医院医疗诊断章,在门诊一楼导诊处) 4.医院医保物价办出具的情况说明 5.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7个工作日后携带病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到精业楼4楼病案室复印) 6.参保人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二)符合第一条中第3种情形的,需要准备: 1.费用清单及发票 2.疾病诊断证明 3.大病诊断证明书第二联 三、流程报销 1.持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或社保工作站)医保科; 2.医保科接收资料、审核(22个工作日); 3.通过审核,参保人携带发票到医保科,转账(20个工作日)。 四、附社保分局电话及部分地址 分局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劳动大厦11楼 宝安社保分局新安站:宝安34区雅然居2楼 分局咨询电话 1. 宝安社保分局医保科:27591052 新安分站27852509石岩分站29003320西乡分站27678074沙井分站27686365松岗分站23357340 福永分站29605380 2. 盐田社保分局医保科:25210031 3. 罗湖社保分局医保科:82234359 4. 南山社保分局医保科:26520177 5. 龙岗社保分局医保科:28929138 布吉分站28530223 6. 福田社保分局医保科:82978719 7. 光明新区分局医保科:27403395 8. 龙华新区分局医保科:85279023 9. 坪山新区分局医保科:84133741 10. 大鹏新区分局医保科:8420688615
2019-02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
一、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 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需要由个人账户来支付。 二、当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父母、子女、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三、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市社会保险机构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后,在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发生费用的8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五、参保人因患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六、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第一类门诊大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属于门诊大病所发生的相应门诊专科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超过部分的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七、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八、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完毕后,其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上述第三、四、五、六条规定的除外。 注:相关内容均来自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新的政策出台时以新政策为准。 医保咨询电话:2550679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15
2019-02参保人住院须知
1、参保人持我院门诊、急诊医生所开住院凭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 2、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将上述证件复印件递交住院所在科室。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3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 3、住院必须按规定足额交纳预交金,用于支付病人伙食费、住院起付线、医保比率自付及自费部分费用(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市外医院400元)。 4、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应保证每月正常缴纳社保费用,因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导致的不能医保记账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费支付。 5、住院治疗期间,应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不得挂床、冒名住院,不得轻病入院;符合出院条件的,不得延迟出院;参保人不得违反医疗原则,提出其他不合理的医疗、用药要求,出院带药必须符合市社保局规定的药量。 6、住院参保人可记账床位费:一、二档医保最高60元/天,劳务工医保最高37元,超出部分自费。 7、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住院费用的,本院应核验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办理补医保记账手续;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到我院住院处办理补记账手续;办理补记账手续时,对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待遇及享受时间等无变化的按规定办理;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则由市社保局按社保相关政策审核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出示了社会保障卡,但因电脑系统故障、参保人数据异常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记账,本院将告知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数据正常后回本院办理补记账手续。 8、对出院十日内再住院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由经治医师提出10日内再入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保办核准盖章方可办理。 9、三档医疗保险参保人需要到我院住院治疗的,需经结算医院办理逐级转诊手续,急诊除外;未经结算医院逐级转诊,又非急诊住院的三档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我院住院仍可刷卡记账,但须与我院签订知情同意书,记账比例按支付标准的90%支付。(来自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医保咨询电话:2550679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23
2019-01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9 年第一版)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9年版)》有关规定,我院现予实施《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19 年第一版)》。 详情详见附件。26
2018-12参保人普通门诊就诊须知
1、一档参保人在市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医保记账。二档、三档参保人,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康中心就医方可医保记账。 2、参保人到定点医院或绑定的社康中心收费窗口挂号须持《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称社保卡),挂号时未出示本人社保卡的,缴费结账时将不能使用社保卡结算,须现金支付。 3、凭挂号票及门诊病历本(初诊病人请认真填写好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药物过敏史等)到相关科室候诊,由护士或医生叫号方可入室就诊。 4、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绑定结算医院进行现金报销。 5、收费窗口电脑打印缴费收据时,参保人应根据提示用《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划卡记账。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交费后,参保人进行检查、化验、治疗或取药。 6、参保人门诊就医时不得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要求超量开药,非治疗性的药品、修改病历,不得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套取现金。 7、参保人委托他人开药的,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置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人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其将身份证号填写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签名、留联系电话。 8、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其超过部分用于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就医服务时,可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社保个人服务网页(http://e.szsi.gov.cn)进行家庭账户共享绑定,绑定成功后可直接刷就诊者的社保卡,自动扣授权绑定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 (注:相关内容均来自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新的政策出台时以新政策为准。) 医保咨询电话:2550679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19
2018-12深圳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看病调价974项
去深圳的公立医院看病,市民又将感受到一波新的变化。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公立医院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 12月20日起,深圳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只按进货价收费)同时调整974项医疗服务的价格(有升有降)这轮调整后,患者的支出预计可减少7200万元! 患者门诊次均费用、住院平均床日费用分别下降0.36%和0.80%。与此同时,医护人员也会从中受益。 因为这轮调价提高了长期偏低的624项服务价格,这些项目都主要依赖医务人员的“大脑”和“双手”,体现的是技术和劳务价值,比如手术、治疗、护理类。提价后,医护人员“身价”将会提高。 那到底是谁的利益“受伤”了?答案是机器和耗材。此次调价,322项主要依赖机器设备的检验项目价格将大“跳水”,耗材更是全面“零加成”。很明显,这轮调价延续了前两轮的思路:逐步调整医院的收入结构,让医务人员靠技术吃饭,不靠设备和材料吃饭,把扭曲的价格“标尺”纠正过来。而且不管怎么调,总体上不增加患者的负担。 接下来,具体看看这轮调价到底调了啥。 啥叫耗材? 医用耗材,就是医院里除了医疗器械和药品以外,消耗很频繁的配件类产品,常见的有纱布、石膏绷带、血糖试纸、简易雾化吸入器、心脏支架等。 2018年6月,《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据此,深圳在12月20日启动的第三轮调价中,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而在以往,深圳各公立医院依据相关规定,一直对耗材加收8%-10%,单件最高加收800元。取消加成后,医院采购价是多少,就向患者收多少,中间没有任何差价。 比如,张先生左脚一跖骨粉碎性骨折,经医生诊断需要做骨折外固定架固定术,用到的医用耗材包括—— · 2根金属骨针,共596.2元 · 1个单臂-体外固定支架,9377.12元 · 2个外固定器用螺钉,共1601.6元 以往,这些耗材大约要“加成”990元,取消加成后,他就节省了这笔费用。 根据前期测算,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后,深圳市各公立医院的耗材收入预计将减少2.47亿元。 医院里有很多主要依靠机器设备完成的大型检查、检验项目,相对于“廉价”的医务人员的脑力和体力劳动收费来说,价格一直偏高。这个扭曲的价格体系曾一度造成了“大检查”“大检验”“以检养医”的乱象。 2017年1月,深圳第一阶段医疗服务调价中,已经对此“开刀”,降低了大型检查的价格。 此次第三阶段调价,继续对大型检验“出手”,322个检验项目的价格将大“跳水”,平均降幅15.29%。预计公立医院的检验收入将减少2.2亿元。 比如,过敏性鼻炎患者查过敏原,需要做一项名为“变应原筛查”的检验,其价格从30元降到了21元,降幅达30%。 此外,患者常用的这11项与检查检验报告有关的收费也取消了—— · 取消7项超声检查图像记录附加收费 · 取消4项图文报告收费项目 图文报告项目降价,深圳各公立医院的收入预计将减少1.53亿元。 综上统计,经过全面取消耗材加成、降低机器检验项目价格、取消11项图文报告收费后,第三轮价格调整共减少公立医院收入6.20亿元。 在公立医院中,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收费长期偏低,拿手术刀的,收得可能比拿理发刀的还便宜。这种“脑体倒挂”的现象,会严重影响医务人员“苦练”技术的积极性,长远来说对病人也是一种伤害。 此次深圳取消耗材加成、降低检验价格后,腾出的价格空间正好为医务人员涨“身价”提供了机会。 这轮调价中,深圳提高了624项服务的价格,包括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治疗类、护理类、手术类、检查类、床位类、计生类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机器设备为主的检验项目降价了,但部分以手工为主的检验项目,则站到了提价的一边。 有些新生儿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血液得不到足够的氧气,必须立即手术救命。医生要在孩子的大动脉和肺动脉间搭一条3毫米粗的“桥”(即“人造血管”)来增加肺血流,使得缺氧发绀的孩子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这种手术叫“体肺分流术”,难度相当于心脏病手术的“金字塔尖”,过去深圳一直沿用2006年的收费标准,打包收费才4000元。其中,纱布、器械等耗材费用成本就占了1500元左右。 手术的人力成本也很高,往往需要3名外科医生、2名护士、2名麻醉医生、2名体外循环的灌注师协同作战4小时以上。 在这一轮调价中,“体肺分流术”上调了30%,涨到5200元,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手术的“含金量”。 除了高难度手术,还有一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直严重偏低,现在已经远远低于成本价,做一次亏一次。这轮调价也相应做了调整。 举个例子,肛门指检需要医生把手指伸进患者的肛门,检查有无病变。 过去,做一次肛门指检才收费5元,其中手套成本都2.6元了,检查费多年没涨,价格严重偏低。如果不做指检,患者就要花更高的价格,做600元左右的无痛肠镜。 这轮调价中,肛门指检涨价了100%,变成10元一次。“但感觉价格还是偏低。”王胜鉴说。 有些计生项目,执行的是2003年的价格标准,已经15年没调价。比如,有的女性之前避孕,全面二孩放开后去做“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医院只收36元,这次涨到200元。男性的“输精管结扎术”,以往只有120元,这次调整为450元。 不过,这一波技术劳务价值的“涨价”遵循了一个原则,即具有普遍性的、影响面较大的项目基本不涨价,像阑尾炎手术、胆囊炎手术、剖宫产术、自然分娩术等都没涨价,而难度较高的、影响面较小的手术收费上涨了。 这一轮价格调整,预计直接让患者减负0.72亿元,预计患者门诊次均费用、住院平均床日费用分别下降0.36%和0.8%。大部分患者医疗负担得到减轻。 相关部门选取了全市前17种门诊常见病种费用进行测算,其中,16个病种费用下降,仅1个病种费用上升。 以耗材、检验类治疗为主的3个病种(急性扁桃体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皮炎),医药费用降幅居前3位。 在住院方面,前12种住院常见病种的费用,经测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这一轮调价后,深圳医保政策也会及时衔接,提高部分按原报销比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项目价格上涨,医保报销比例不变。 第三阶医疗服务调价后,深圳市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 耗材收入占比:由11.88%下降至10.91% · 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收入占比:由21.29%上升至22.46% 为了扭转不合理的公立医院价格体系和收入结构,近年来,深圳一直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思路,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迄今,深圳的调价已经走过“三大步”—— ✎ 第一步 2017年1月,第一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降”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为主,患者支出总体下降3000万元。 ✎ 第二步 2017年12月20日,第二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大幅降药价。预计全年可为深圳节省药品费用15.37亿元。上调“含金量”高的服务项目价格,上调总金额为8.13亿元。 ✎ 第三步 2018年12月20日,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全面取消耗材加成,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患者支出总体减少7200万元。 经测算,“三步”过后,患者就医支出预计减少约8.26亿元 三轮调价下来,“减量”大于“增量”,患者支出总体下降。而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在医院收入占比中分量更重,这将引导和鼓励公立医院更加努力“以技服人”,让医务人员价值更受尊重,让患者少吃冤枉药少做冤枉检查。 看字太累?看图就懂。19
2018-12我市开展公立医院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深发改〔2016〕1422 号)工作安排,结合省政府关于年底前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文件要求,我市现针对全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第三阶段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取消耗材加成。 (二)调降部分检验项目价格。主要降低化学发光法、干化学法等 322 项检验项目价格。 (三)取消 7 项超声检查图像记录附加收费项目和 4 项图文报告收费项目。 (四)提高手术类、治疗类、护理类、检查类、床位类和主要以手工为主的检验类项目共 624 项价格。 (五)调整 17 项计生类项目价格。 实施时间自2018年12月20日起。